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

轉貼:孔子的“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”是什麽意思?



轉貼:孔子的“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”是什麽意思?

2011-05-28 本文行家:畢寶魁
《論語》中“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”一章解說紛紜而未得要領,本章又是孔子思想方法一主要內容,對於理解孔子十分關鍵。本文在總結前說基礎上簡明闡釋其本義與思想價值。指出其思想的關鍵是中庸。



     《論語》中有很多至今爭議很大的章句,對這些章句的正確解讀是全面準確理解孔子思想的鑰匙。本文就孔子“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”這句話談自己的看法,請學術界同仁批評指正。
《論語》(為政篇)中第十六章:子曰:“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。”[1](p2462下)
表面看好像不難,但越思考越感覺難以把握其實質。前人在註疏中出現三種意見,其中有兩種意見是截然相反的。我們先把前此主要觀點羅列出來。再進行歸納分析。




     一、研究和學習異端的學問有害

      何晏註曰:“攻,治也。善道有統,殊途而同歸,異端不同歸也。”[1](p2462下) 這是最早對這句話的註釋,因此具有引導作用。



孔子像
孔子像



   邢昺疏曰:“正義曰:此章禁人雜學,攻,治也。異端,謂諸子百家之書也。……異端之書,或秕糠堯舜,戕毀仁義,是不同歸也。”[1](p2462下)
      朱熹說:“範氏曰:攻,專治也,故治木石金玉之工曰攻。異端,非聖人之道,而別為一端,如楊、墨是也。其率天下,至於無父無君,專治而欲精之,為害甚矣。程子曰:佛氏之言,比之楊、墨,尤為近理,所以其為害尤甚。”[2](p81)
       康有為說:“或曰,異端者,非六藝之科、聖人之道,而別為一端,猶外道也。漢範升以左氏為反異,引此說。從其道將為大害,若秦以從韓非之老學而亡,晉以清談老莊而覆邦,梁武帝以好佛而饑死是也。若學者而從異端外道,若陳相之從許行,迷罔失歸,害滋大矣。”[3](p24)
       以上諸說可以代表攻治異端學問有害說。但這種說法有一個最嚴重的問題,就是他們舉出的例證都是孔子身後才出現的學說。即使最早的楊朱、墨翟學說也是孔子死後很多年才出現的。其他諸子百家之書沒有一種是孔子在世時存在之書,因此這種說法難以取信。或雲:和孔子同時也有異端學說,如少正卯之學說。但少正卯學說在當時未形成影響,少正卯究竟是什麽學說尚不清楚,而且孔子弟子也沒有人跟從他,孔子教導學生都有針對性,因此這種解釋亦缺乏合理性。

      二、攻擊異端學說就可以制止禍害

       劉寶楠和康有為都引述過孫弈觀點。康有為說:“孫弈曰:‘攻,如攻人惡之攻。已,止也。謂攻其異端,使吾道明,則異端之害人者自止。如孟子辟楊、墨,而楊、墨之害止是也。’義亦通。”[3](p24) 這是最早明確提出攻擊異端以免除禍患之說。楊伯峻先生主張此說,他翻譯說:“批判那些不正確的議論,禍害就可以消滅了。”註釋中指出《論語》中一共出現四次“攻”字,另外三次都作“攻擊”講,這里也不當例外。[4](p19) 給這一說增加一些力度。但這種說法很明顯有文化專治的傾向,很霸道,顯得心胸狹窄,不像孔子的思想風格和處事風格。更主要的是全面閱讀《論語》後,再仔細體會,孔子沒有這種意思,是後人誤解造成的,因此後人支持者很少。
       本文曾請教過同仁塗光社先生,他同意筆者觀點,但提醒說,“也已”的“已”是否虛詞再強調一下為好。因為這種觀點的核心是把“已”字註釋為“止”,是制止、止息的意思。因就此點再稍微說明一下。
《論語》中,“也已”連用在句尾,是表示肯定判斷並有加強感嘆語氣。“也”屬於判斷,“已”是加強語氣。全書共出現六次,分別是:
      一、《學而》:可謂好學也已:就可以說是愛好學習了!
     二、《為政》: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:專在一端下功夫而不全面思考,這非常有害啊!
     三、《雍也》:可謂仁之方也已:就可以說是實行仁道的途徑啊!
     四、《泰伯》:其余不足觀也已:其余就不值得一提了!
     五、《子罕》:雖欲從之,未由也已:沒有途徑啊!
     六、《子罕》:斯亦不足畏也已:也就不值得敬畏了!
       除本章外,其他五處均為表示肯定判斷加語氣,絕對沒有疑義。本章這樣講解亦最順暢,而講解為實詞“停止”、“止息”的意義反而扞格,無論從全章意義還是從“也已”連用來看,都不順暢,故這種講解不可取。

      三、攻擊異端學說有害

       這種說法因為具有寬容大度的特點,故勢力比較大,尤其是近現代,更是主流觀點。
何新翻譯說:“孔子說:‘攻擊見解不同的異端,這是最有害的。’”[5](p10) 劉兆偉翻譯說:“孔子說:‘攻擊不同的學說,甚至不容其他學說存在,這是很有害的啊!’”詮評道:“孔子反對攻乎異端,《論語》一書中出現的不同政見者,諸如長沮、桀溺、荷蓧丈人、楚狂等,孔子均表示對其尊重,想傾聽他們的見解。而失之交臂時,則表示惋惜。足見孔子的包容與寬大。”[6](28-29) 李澤厚翻譯說:“孔子說:‘攻擊不同於你的異端學說,那反而是有危害的。’”[7](p64) 傅佩榮翻譯說:“孔子說:‘批判其他不同立場的說法,難免帶來後遺癥。’”解讀道:“異端:與我不同的主張,並不代表一定不對。孔子希望大家‘道不同,不相為謀’,而不必互相批判。”[8](p22)
         但這種說法與前兩種有同樣的問題,即孔子生活的時代還沒有出現百家爭鳴的局面,只有那些隱居者如接輿、長沮、桀溺等人明確表示不贊成孔子到處周遊推行仁道的做法,提出天下已經不可為,除此之外,沒有看到與孔子相對立的學說。接輿等人也沒有明確的理論主張,尤其是如何解決社會問題方面更毫無說法,孔子師生對他們都表示尊重而沒有激烈批評。孔子的弟子也沒有對其表示強烈反感的。既然如此,孔子沒有必要教育學生不要批判與自己不同立場的觀點和學說。而且,如錢穆先生指出的那樣,“攻乎”的“乎”字相當於介詞“於”,表示在某一方面,講成“在某某方面下功夫”更符合古代語法。那麽,這句話到底是什麽意思呢?在前人註疏中,比較接近孔子原義的解釋有兩說,我們先看看他們的說法。
      劉寶楠《論語正義》引用焦循的說法道:“焦氏循補疏《韓詩外傳》雲:別殊類,使不相害,序異端,使不相悖。蓋異端者各為一端,彼此互異,惟執持不能通則悖。悖則害矣。有以攻治之,即所謂序異端也。斯害也已。所謂使不相悖也。……害止,則利也。有兩端則異,執其兩端,用其中於民,則有以摩之而不異。剛柔,兩端之異者也。剛柔相摩,則相觀而善。孟子言楊子為我,墨子兼愛。又特舉一子莫執中,然則凡執一,皆為賊道。不必楊墨也。又曰:道衷於時而已。故曰,我則異於是,無可無不可。各執一見,此以異己者為非,彼亦以異己者為非,而害成矣。焦氏此說,謂攻治異端而不為舉一廢百之道,則善與人同,而害自止。二說與集解不同,而焦說尤有至理。”[9](p33)
        錢穆先生說:“攻,如攻金攻木,乃專攻義,謂專於一事一端用力。或說攻,攻伐義,如小子鳴鼓而攻之。然言攻乎,似不辭。今從上解。異端,一事必有兩頭,如一線必有兩端,由此達彼。若專就此端言,則彼端成為異端,從彼端視此端亦然。墨翟兼愛,楊朱為我,何嘗非各得一端,而相視如水火。舊說謂反聖人之道者為異端,因舉楊、墨、佛、老以解此章。然孔子時,尚未有楊、墨、佛、老,可見本章異端,乃指孔子教人為學,不當專向一偏,戒人勿專在正反兩端堅執其一。所謂異途而同歸,學問當求通其全體,否則道術將為天下裂,而歧途亡羊,為害無窮矣。一說,猶言歧枝小道。小人有才,小道可觀,用之皆吾資,攻之皆吾敵,吾非斯人之徒而誰與。後世以攻異端為正學。今按:本章正解,尤當警惕。孔子平日言學,常兼舉兩端,如言仁常兼言禮,或兼言知。又如言質與文,學與思,此皆兼舉兩端,即《中庸》所謂執其兩端。執其兩端,則自見有一中道。中道在全體中見。僅治一端,則偏而不中矣。故《中庸》曰:‘執其兩端而用其中於民。’”錢穆先生翻譯說:“先生說:‘專向反對的一端用力,那就有害了。’”[10](p40-41)
        焦循和錢穆的說法基本相同,簡單概括其基本點是:孔子教育學生看問題、分析問題、處理問題要有全面觀點,要兼顧正反兩個方面而不要偏激。“異端”者,如果站在兩端的任何一端看對方都是異端,只有站在中間才不會產生異端。而對於一切事物都要考慮兩端,考慮全面,不可偏廢。可以說,這種認識基本符合孔子的原義。下面我們從幾個方面來進行論證。
       首先,從孔子本人看問題,分析問題的方法來進行參照分析。
《論語•子罕》篇中有這樣一章:“子曰:‘吾有知乎哉?無知也。有鄙夫問於我,空空如也。我叩其兩端而竭焉。’”[9](p179) 這里的鄙夫肯定是下層百姓,他向孔子詢問什麽問題不得而知,但孔子對這個問題一無所知是可以肯定的。孔子用的方法就是“叩其兩端而竭焉”,即從事物正反兩個方面向中間方向反複推敲思考,盡量將其關系理順清楚。“叩其兩端”非常值得註意,與“攻乎異端”恰恰成為對比。這里的“異端”實際就是“一端”,如果不能站在中間,站在任何一頭看對方都是“異端”。凡事都有正反、利害兩個方面,如果只考慮一個方面則一定會有害處。而焦循解釋的“序異端”本質與孔子的“叩其兩端”意義相同。孔子是從兩端出發對事物進行思考推論,而焦循的“序異端”是將“異端”整理理順出頭緒來,因此與孔子的“叩其兩端”是一個意思。
       其實,認真閱讀全部《論語》和相關資料,仔細體會孔子的思想,在個人修養方面始終堅持仁義道德;在思想方法方面始終堅持忠恕之道;在社會公德即社會政治方面始終堅持禮樂制度;在處理現實事物方面孔子始終堅持中庸之道。中庸之道是貫穿孔子一生的處世準則。中庸就是把握適度的原則,無論什麽事情,都有度,過度就有問題。這體現在對於學生的評價中。《先進篇》記載:“子貢問:‘師與商也孰賢?’子曰:‘師也過。商也不及。’曰:‘然則師愈與?’子曰:‘過猶不及。’”[9](p245-246) “過”和“不及”是一樣的,因為都超過適中的原則。以中間一點來參照,“過”和“不及”確實是同樣性質的,如果程度相同,那麽它們距離中間點就相同。“過”和“不及”都需要改正和提高,而“異端”是事物兩方面的一頭,是到了極點,則更是非常有害的。
      孔子教育子路說:“居!吾語女。好仁不好學,其蔽也愚;好知不好學,其蔽也蕩;好信不好學,其蔽也賊;好直不好學,其蔽也絞;好勇不好學,其蔽也亂;好剛不好學,其蔽也狂。”(《陽貨篇》)[9](p373-374) 仁、知、信、直、勇、剛都是好的品德,但如果不通過學習掌握住度,同樣有弊端。這番話可以反證“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”的意思是要求學生要辨證而不要極端。如果只知道在“仁”一個方面下功夫,就容易迂腐甚至愚蠢,其他可以此類推。參照這句話,我們再仔細體會“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”,就基本明白什麽意思了。在《泰伯篇》中孔子也說過類似的話:“恭而無禮則勞,慎而無禮則葸,勇而無禮則亂,直而無禮則絞”[9](p155),恭、慎、勇、直都是好品質,但如果不用禮來約束節制,偏執一端,同樣有害。孔子還告誡學生“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亂也。”{9(p162)}(《泰伯篇》)對於不仁的人,如果痛恨過分,采用手段過分,也會產生禍亂。依然要求適度。
       我們再看孔子處理問題的方式。《憲問篇》載:“公伯寮訴子路於季孫。子服景伯以告,曰:‘夫子固有惑誌於公伯寮,吾猶力能肆諸市朝。’子曰:‘道之將行也與,命也;道之將廢也與,命也。公伯寮其如命何!’”[9](p322) 公伯寮讒毀子路,子服景伯報告孔子,並說有能力將其殺頭示眾。但孔子沒有同意,不主張采取如此暴力手段處理事情。至於公伯寮和子服景伯都是什麽身份,與子路什麽關系說法不一,這里不多說。但孔子反對用極端手段是非常清楚的。孔子在《雍也篇》中深有感慨地說:“中庸之為德也,其至矣乎!民鮮久矣。”[9](p132)
        下面我們清理一下關於這個問題的頭緒,以便得出簡明的結論。“攻乎”與“攻其”不同,是在某一方面下功夫的意思,因此,講解成“專攻”、“治”為好。“異端”學術在孔子時代還沒有出現,這里是事物兩端之一,從任何一端看對方都是“異端”。如果專門攻治一端,則無論什麽事情都有害處。如同前文所指,只認準仁者則容易愚蠢,只認準智者則容易放蕩。所以看事做事都要掌握合適的度,要叩其兩端,采用中庸的態度,不能偏激,更不能走極端。
結論:“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。”的意思是:看問題要全面,處理事情要掌握度,治學問要全面通脫,如果只在一個方面下功夫,或只站在一方面立場上考慮問題,這樣是有危害的。

參考文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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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9] 劉寶楠.論語正義[M] //諸子集成:第一冊.上海:上海書店影印本,1986。
[10] 錢穆.《論語新解》[M],北京,三聯書店2005年3月北京第二版。

按:本文已經在2009年《東南大學學報》第2期上發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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